为更好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推动我省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6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专题视频网络培训。对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及我省《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指南》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人员在即将开始的VOCs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精准执法的水平。全省近2300名环境执法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学习。
新标准要求高!
7月1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全面施行,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5类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出了更高标准。《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明确,国家标准与江苏省标准交叉执行,标准要求不同时,适用更严格的标准。
大气污染排放高标准、严要求是进一步压低内源污染物排放,依法治污的有力抓手。
精准执法方向明!
结合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工作内容、检查要点进行细化明确。
培训对指南中重点行业、控制要求、检查方式进行了细致讲解,帮助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学习领会监管新要求,掌握处理具体问题办法,提高执法精准性。
科学治污措施准!
此次培训解读特别排放限值与超低排放限值区别,明确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关键环节。对标准中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进行了详细说明。
培训中,要求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要运用好“正面清单”“豁免清单”等正向激励措施,引导企业主动摒弃违法念头。要运用好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问题,以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据了解,这是2020年第四期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视频,提高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江苏生态环境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