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围绕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提出了管控目标和行动举措。《行动方案》提出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开展环境风险筛查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对新污染物实施源头管控、过程控制和末端综合治理。
石化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基础原材料产业,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绿色化工正成为全球能源化工行业实现工业革命和竞争的重要新兴领域。我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工产品生产使用国,也是最主要的化工原料供应国,在产在用的化学物质超过5万种。近年来,我国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管理要求逐渐加强,尤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随着产业结构升级、技术水平提高和管理能力进步,石化化工行业对化学物质的环境和健康风险认识也不断提升。但总体来看,我国尚未开展针对在产在用化学物质的系统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入环境后带来的新污染物问题日渐受到关注,离实现绿色化工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行动方案》对石化化工行业加快有毒有害物质绿色替代、降低新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新要求,是提升石化化工行业绿色制造水平、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调结构转方式的有效措施,是石化化工行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必然要求。主动谋划新污染物治理,积极落实《行动方案》各项措施,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是石化化工行业不可推卸的使命和担当。全行业将严格落实《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快有毒有害化学品替代,强化源头管控。认真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环境公约,围绕公约管控化学品,开展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的制修订。严格落实涂料、胶粘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做好有毒有害化学品控制领域的标准研制,加速推进环境友好型染料、农药、化学溶剂、化工助剂、肥料助剂、制冷剂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替代品等标准的制修订,逐步限制淘汰高毒、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二是推进绿色技术改造,加强过程控制。加快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先进催化、溶剂替代、定向转化和微反应等先进技术。继续开展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推进关键绿色工艺技术产业化,持续发布《绿色石化工艺目录》,大力推广先进、成熟的绿色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数字化改造,培育与智能制造、智慧检测、智能操作等技术相结合的创新型企业。
三是深化污染综合治理,减少污染排放。围绕挥发性有机物、高难度废水、危险废物等重点污染物治理,加快污染防治攻坚,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推进生产设施连续化、自动化和密闭化改造,杜绝有机废气的排放。重点推进含盐、含酸、高氨氮、难降解、含重金属等高难度废水的深度治理。瞄准废母液、精馏残渣等危险废物,引导企业积极采用焚烧、氧化、高温裂解等先进技术进行妥善处置。
四是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化工。持续推进石化化工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认定工作,推出一大批绿色低碳发展标杆,构建行业全产业链的绿色制造体系。针对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加快推进重点产品有害物质限量、废物资源化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等重要领域标准研制,做到专业领域和重点产品的全覆盖,全面引领绿色发展。加大在高端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等领域的攻关力度,着力组织解决一批“卡脖子”的技术瓶颈和影响质量提升的短板问题。持续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绿色产品评价,加快引领石化化工产品向绿色化、高端化发展。
五是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化学品生产使用信息调查,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掌握行业化学品环境风险信息。引导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新污染物管控制度,号召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ESG报告),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好有毒有害物质源头管控和处理处置等工作,推动企业落实新污染物治理主体责任。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石化化工行业将严格落实《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动行业绿色发展,严格标准管控,切实做好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