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将持续推进“三源”治理,深化治污减排。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全面推进市区和各县(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破损管网修复,实现建成区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年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提高污水管网收集效能。加强排水规划落地,尽快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空白区域管网系统,消除污水管网服务空白区。到2025年,新增污水管网260公里,市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大于90%,各县(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70%。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能力适度超前服务于片区发展的原则,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总体布局,加快推进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南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和新郑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等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根据再生水利用及城市水生态需求,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差别化精准提标,鼓励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达到地表水Ⅴ类以上水质标准后排放,市辖黄河流域内上街区、巩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尽快开展提标改造,确保出水稳定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要求。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应建设尾水人工湿地,推荐高效人工湿地的建设,解决常规人工湿地占地面积大、冬季运行不稳定、维护难等问题。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肃查处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违规使用药剂或干扰剂、超标排放或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按照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处理规模1000吨/日的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污泥焚烧工程建设,逐步建立“生物质利用+焚烧”为主,电厂、水泥窑协同处置为补充的污泥处理路线。到202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初期雨水污染治理。推动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通过沿河新建截流管道进行初期雨水截留,末端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进行调蓄处理,减少降雨径流污染河流水体。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与改造,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到2025年,郑州市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50%以上;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巩义市和中牟县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20%以上。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国家、省产业指导目录,淘汰涉水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按计划推进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企业的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作。
严格环境准入。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地应用,基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分类制定市级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全面推进企业清洁化生产。加大造纸、农副食品加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推动规模以上涉水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实现节水减排目标。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染防控。完善园区污水垃圾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行为。全面实施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平。重点推进巩义市民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荥阳市新材料园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各县(市)农村污水处理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并结合地形地貌、污水处理工艺,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重点推进操作简单、动力设备少、运行成本低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后的尾水宜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全面实现集中处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健全设施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持续推进日处理20吨及以上治理设施出水监测全覆盖,支持新密市、荥阳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试点工作,探索成熟配套的运维管理机制。
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实施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工程,探索利用现有沟、塘、窑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棚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蓄积池等设施。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在重点区域,分区分类推进科学施肥,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新路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支持沿黄县(市)率先打造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推进新型肥料产品研发与推广,提高缓释肥料等新型氮肥施用比例,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农药减量使用,推广新农药、绿色防控技术、高效药械和精准施药技术。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均提高到43%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2%,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2%。
全面推进健康绿色养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打通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选择畜禽养殖大县散养密集区,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治理模式。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推广水产绿色养殖,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开展水产养殖企业(户)基础信息和环境现状调查,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管理要求,规范工厂化养殖、投饵式池塘养殖等养殖企业排污口设置。对规模畜禽养殖场、300亩及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场等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排情况。
加强交通运输业污染治理
提升交通运输污水治理能力。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管理,积极实施中水资源化利用。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以黄河干流、伊洛河、汜水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枯河等河流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到2022年,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到2024年,完成全市范围内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实现全市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根据排污口排查工作成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到2025年,完成黄河干流、伊洛河、汜水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等重要河流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长效机制。
加强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及时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和入河排污口监测。做好入河排污口申请受理及设置审核工作。根据上位规划调整情况,适时开展市级水功能区划调整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