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与土壤处副处长江萍就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问题答记者问。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介绍一下目前我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总体情况以及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江萍: 谢谢您的提问。
我省一直很重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工作。2019年、2022年都分别编制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治理,取得一些阶段性的成效。我介绍一下“十四五”以来的工作成效。
“十四五”以来,我省新增完成2468个村庄环境整治,完成49条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1%(以自然村计),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划定,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和农药利用率均达40 %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91%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任务仍然艰巨,主要是工作基础薄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还存在突出短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等重要文件精神,会同省农业农村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乡村振兴局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广东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环境质量。有四个方面重点的工作:一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城镇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在人口分散的推广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模式,对已建设施要保障正常运行,如果有损坏要改造升级,建立健全运维管护机制,保证生活污水处理率不断提升。二是系统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抓住控源截污为核心,综合实施清淤疏浚和生态修复,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推动水体“长治久清”。三是加快推进农村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以“千吨万人”水源地为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四是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二、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强化秸秆和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与利用。积极推进畜禽、水产养殖转型升级和生态健康养殖,推动建立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模式,珠三角率先开展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加快制修订畜禽和水产养殖地方排放标准。积极推进河源东源和茂名高州国家农业面源治理和监督指导试点工作。
三、健全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农村环境质量监管水平。继续完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基本实现全省涉农区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对日处理量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已完成整治的省级以上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常规监测机制,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切实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谢谢。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_回应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