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近年来已经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安全环保、化学工业等各个行业,尤其在石油化工中的使用更为广泛。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系统的设备完好、运行稳定,对于这些行业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但真正要做到这一点却不容易。可燃气体报警器系统的大维护量及其常见的不报、误报等问题经常困扰着仪表维护人员,所以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定期检定尤为重要。作为一线检定人员,笔者认为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检定环境条件。因其是一种电子仪器,其检定中的误差主要来自检定环境。
1.要求通风良好。
对于开放式可燃气体扩散逸出,如果缺乏良好的通风条件,很容易使某部位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接近或达到爆炸下限浓度,造成检定结果的不准确。
2.无干扰被测成分。
在检定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过程中应注意防电磁干扰。电磁环境对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人体静电、电源及其他输入输出线上的窄脉冲群以及空中电磁波干扰。
3.环境温度。
在检定的过程中,检测前后温度的变化会显著地改变分子的活力,温度增加使得危险性增加。温度对可燃气体报警器本身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在0℃以下时,标准气体的惰性增强,标准气体分子活动不够活跃,当温度较低时,仪器显示值将有很大误差,笔者认为温度在0℃以下时不适合检定工作的进行。
二、检定流量控制。
在检定过程中,由于可燃气体报警器多是催化燃烧性的传感器,流量的大小直接影响检定结果的准确度。报警器在一定的流量范围内才能保持较高的灵敏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对灵敏度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当流量小于测量要求时会使传感器原件表面达不到真实的浓度,可燃气体燃烧后得不到新气体及时补充,燃烧不能继续进行,因此灵敏度很低。气体流量增大后,热效应相应增加,灵敏度逐渐上升,当气体流量继续加大后,过大的气流又会使元件散热增大,反而降低了灵敏度,当流量大于测量要求时,准确度下降,一般仪器在设计时,厂家已经通过反复试验选择了气体流量。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中也提及流量控制可按照技术说明书,但在实际检定中可燃气体报警器种类繁多,我们很难保证都能找到可靠的技术说明书,所以按照多年检定经验,笔者觉得流量控制的是一个范围,只要不给探头压力即流量过大就行。在正常检定中大部分是控制在500ml/min就可以了,个别报警器要求在350ml/min左右,当然同时要保持流量的稳定均匀,不能忽上忽下,否则容易造成检定示值的波动。流量过大,也容易损坏传感器。当气体流量很小时,检定吸入式报警器一定要用旁路流量计,否则容易造成检定结果的不准确。
三、检定时主控制器与现场探测器示值不吻合。
一般情况可燃气体报警器由主控制器与探测器采用分线制方式连接,探测器分布在多个网点,主控制器对多个监控网点集中控制,各探测器气体浓度独立显示,当环境中探测器气体的浓度达到或超过预置报警值时,主控制器即发出报警,以提醒值班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从而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笔者在现场检定时经常发现主控制器与现场探测器示值相差甚远,造成检定人员不知如何判断仪器是否合格,笔者认为发现这种情况应该调整主控制器的零点和量程电位器,探头的输出应该与气体浓度相关,若不合格也是应该调整的。主控制器可以分别显示现场的探测器,也就是说可以分别调整。如果只调整探测器上数值无视主控器上数值,那么主控制器形同虚设,起不到任何监视作用。
四、检定用标定罩。
检定规程中规定扩散式仪器应有专用标定罩,每个厂家都有自己的专用标定罩,但是在实际检定中检定员会以自封袋和自制标定罩代替,笔者觉得检定时还是尽量用原厂专用的比较好,因为标定罩的内空和进气方式(底部进气和侧面进气)对仪器的响应时间和示值误差这两项指标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当然检定可燃气体报警器时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标定罩都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就是严禁标定罩过紧,没有溢流口产生正压,这样会影响检定结果。也严禁过松,导致外界气体进入,使得标准气体实际值偏小,影响检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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